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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关于开展集中非现场执法检查的通知

市统计局关于开展集中非现场执法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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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河北区和红桥区统计局,市统计局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规范统计行为,提高数据质量,根据《天津市统计局2022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市统计局决定对南开区、河北区和红桥区开展集中非现场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执法检查采取集中非现场的方式进行。按照随机原则抽取部分企业(项目单位),在指定时间、地点集中对抽中企业(项目单位)的统计数据填报质量进行执法检查。

二、检查对象

抽取每个区在国家联网直报平台上填报2021年年报(2021年1-12月/1-4季度定报)的部分“一套表”单位。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其他有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法人单位。

三、检查内容

被检查单位2021年年报(2021年1-12月/1-4季度定报)的数据填报质量。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检查《财务状况表》中的重点指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检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完成情况表》中的重点指标。

???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由市统计局主管法治工作的局领导负责统筹协调,天津市统计执法检查大队(以下简称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实施,组建执法检查组并指定执法人员负责具体工作,相关区统计局、有关处室、直属单位配合完成。

(二)工作安排。

1.抽取被检查单位。依据普查中心、专业处室提供的符合随机抽样要求或检查范围的上报单位名录,选取部分报告期,按照随机原则抽取部分单位。

2.检查物资准备。执法大队负责准备执法检查所用法律文书(电子版和纸介质)、文件资料、执法设备、办公及防疫物资等;专业处室负责提供被抽中检查企业或项目单位的原始报表资料;应急办配合做好物资筹备、协调执法用车、用餐等相关事宜;相关区统计局负责协调与被检查对象的联系对接工作。

3.开展执法检查。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对被抽中的被检查对象进行分批次集中检查;检查对象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满足上述执法检查条件的,经执法检查组研究决定后可采取其他检查方式进行。

????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现场检查工作由各检查组组长全权负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检查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各组长应第一时间向执法大队领导汇报,重要事项及时向分管局领导报告。

(二)密切沟通协调

??? 检查组要与相关区统计局做好沟通协调,合理安排检查行程,保证检查当天被检查对象配合检查。???

(三)严守工作纪律

检查组要严格执行各项检查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意识;严守保密纪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宴请或收受土特产、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参加任何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活动;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护。

市统计局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其他重大工作变化及突发事件情况,适时对本项工作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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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3月14日????????

(联系人:王丽丽,杨鋆;联系电话:23457066,2731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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