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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统计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津统〔2021〕30号)

各区统计局,局内各处室、直属单位:

?? 《天津市统计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已经市统计局党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统计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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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统计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

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

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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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进一步规范本市统计执法行为,提高统计执法效能,根据国家统计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市统计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市和区统计局要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在统计执法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环节,通过市统计局官方网站、各区政府网站、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以及执法现场公示等形式,及时向行政相对人和全社会公示统计执法基本信息和动态信息。

(一)事前公示

1.执法主体。公示执法主体、执法机构、职责范围、执法区域以及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信息等。

2.执法依据。公示统计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规范性文件。

3.执法权限。结合权责清单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


奖励、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等职权范围。

4.执法程序。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统计执法和行政处罚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

5.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内容等。

6.救济方式。公示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听证权、陈述权、申辩权和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法定权利和救济途径。

7.监督举报。公开接受监督举报的地址、邮编、电话、邮箱及受理反馈程序,以便及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统计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举报。

(二)事中公示

1.执法现场公示。执法人员在执法现场,必须佩戴合法的执法证件并主动出示,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在执法中全程公示执法身份。主动出具法律文书,告知统计执法的理由和依据,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申请回避、救济途径等法定权利和配合执法等法定义务。

2.行政许可公示。在行政许可办理地点及网上审批平台,公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三)事后公开

1.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统计执法决定信息。统计执法决定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决定书文号和决定主要内容等信息。

2.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统计执法结果信息。一般采取公开执法检查摘要的方式,包括执法主体、执法类别、执法对象、执法日期、执法结果等内容。

3.统计执法决定(结果)公开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统计执法决定(结果)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的,应当作适当处理后公开。

?? ?4.统计机构应当在统计执法决定(结果)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应当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落实统计执法信息公开动态调整

法律、法规、规章及机构职能变化或执法人员变动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更新相关行政执法信息;已公开的统计执法决定(结果)被依法撤销、部分撤销、确认违法、确认无效、要求重新作出或者被依法变更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撤下原统计执法决定(结果)公开信息,作出新的统计执法决定(结果)应依法及时公开;发现已公开统计执法决定(结果)信息内容不准确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更正。

(五)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

市和区统计局应当于每年131日前,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统计机构书面报告上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并通过市统计局官方网站、各区政府网站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市和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听取本机关的执法情况汇报。强化数据信息运用,依据统计执法数据信息对统计机构、执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执法力量配备执法问题预警和统计专业数据质量管理等提供重要参考。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市和区统计局建立和完善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统计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一)完善文字记录

??? 统计执法文书和文字记录是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基本载体和基础方式。市统计局根据统计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特点,统一制定和完善统计执法文书的式样,规范统计执法文书制作和使用,明确统计执法案卷标准,确保统计执法文书和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各区统计局使用市统计局统一制定统计执法文书的式样。市统计执法文书格式制定或完善后应当及时报市司法局备案。

(二)规范音像记录

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衔接工作,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关环节的音像记录音像记录采集后要注明案件编号、采集时间、采集地点、采集人、证明对象等基本信息。市统计局编制统计执法行为用语指引,指导执法人员规范、文明、有效开展音像记录。市和区统计局建立健全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音像记录的设备配备、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要求。

(三)严格记录归档

?市和区统计局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对全过程记录文字和音像资料的归档、保存和使用,确保所有统计执法行为有据可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记录资料,归档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实现记录信息可实时调阅,确保统计执法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规范、合法、高效。

(四)发挥执法记录作用

??? 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对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的积极作用,通过统计分析记录资料信息,发现行政执法薄弱环节,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公正维护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市和区统计局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主体、事实、依据、程序存在合法性问题的,应当在纠正或改正后再作出决定。

(一)明确审核机构

市统计局法规处和区统计局承担法治工作任务的科室作为法制审核机构,具体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原则上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市和区统计局要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提高法制审核队伍业务素质。必要时由法律顾问提供审核意见,更好防范法律风险。

(二)确定审核范围

实行重大统计执法决定事项目录管理与备案制度,明确重大统计执法决定事项目录,需要作出调整的应及时调整并重新备案。对于明确撤回或者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案件复杂或者罚款数额较大、经过听证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市和区统计局认为属于重大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的重大统计执法决定等,都应当进行法制审核。

(三)明确审核内容

法制审核机构要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执法是否超越执法机关法定权限;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及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四)健全审核流程

??? 完善法制审核流程,明确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的方式、时限、责任法制审核机构完成审核后,根据不同情形,提出同意或者存在问题的书面审核意见。对法制审核机构提出的问题,执法机构要认真研究,对提交送审的材料进行完善或者补正后,再次报送法制审核。对法制审核机构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应当列明理由和依据并与法制审核机构协商沟通,经协商沟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将双方意见一并报送主管法治工作局领导处理。

(五)明确审核责任

市和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是推动落实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执法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因执法机构的承办人员、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和审批行政执法决定的有关领导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导致行政执法决定错误的,要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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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天津市重大统计执法决定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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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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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重大统计执法决定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统计执法决定事项

1

撤回或者撤销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的决定(仅限市统计局)

2

撤回或者撤销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的决定(仅限市统计局)

3

案件复杂或者罚款数额较大的行政处罚决定

4

经过听证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5

市和区统计局认为属于重大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许可仅限市统计局)

6

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

7

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的重大统计执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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