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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统计局2021年第1统计督查组向武清区反馈统计督查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督察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根据2021年全市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安排,20211025日至29日,天津市统计局2021年第1统计督查组对武清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开展了督查。按照督查工作安排,天津市统计局于2022110日向武清区委、区政府反馈了统计督查意见。

督查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武清区委、区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和天津市《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办法》《规定》《实施意见》)等重要统计改革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统计部门职能作用,大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推动统计工作较好地服务武清经济社会发展。

督查发现,武清区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不够及时到位,推动统计法进党校落实不到位。二是推动镇街、部门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方面力度不够,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够。三是存在未经批准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违反统计法精神的做法等问题,区统计局班子成员配备不到位,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措施未完全落实落细。四是一些被检查企业统计数据存在不同程度失实。督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已移交武清区委、区政府。

督查组向武清区委、区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建议:一是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抓紧抓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加大统计造假追责问责力度,切实发挥案件警示教育震慑作用。三是进一步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坚决清理纠正违背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四是认真做好统计督查中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有关整改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天津市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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