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信息

【贸易外经处解读】2023年我市消费市场回升向好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商贸系统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加快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积极推出提振消费政策举措,推动消费市场回升向好。

一、市场活力明显增强

2023年,我市持续举办多领域、多层次、多元化的消费促进活动,打响“海河国际消费季”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7.0%。在假日经济、大型展会、文娱演出的带动下,5月份和9月份,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同比增长15.4%和12.3%。

二、线上消费加快增长

全市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同比增长13.9%,较前三季度加快0.7个百分点,拉动全市限额以上社零额增长4.2个百分点;占限额以上社零额比重达到33.0%,较上年提升1.6个百分点。

全市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客房收入和餐费收入分别增长1.9倍和78.8%。

三、升级类商品零售保持较快增长

全市限额以上单位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同比增长33.1%,增速较前三季度加快8.7个百分点;金银珠宝类零售额同比增长26.4%,增速较前三季度加快1.6个百分点;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同比增长14.5%,增速较前三季度加快3.5个百分点;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同比增长41.3%,智能手机零售额同比增长31.5%,全年保持快速增长。

四、实体消费快速复苏

全市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同比增长27.8%,增速较前三季度加快1.8个百分点。其中,旅游饭店营业额增长48.4%,一般旅馆营业额增长16.5%;正餐营业额增长30.0%,快餐营业额增长28.3%。

随着金街、文化中心等商圈明显恢复,购物中心、百货店和便利店零售额分别增长37.6%、12.6%和6.6%。


注释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统计范围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分享到: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
2024-05-02 14:30:17 - [User Error]:Open file failed, file=/home/wwwroot/default/data/autoClearCache.lock [file]:/home/wwwroot/default/inc/func/2.php[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