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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十三五”时期天津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十三五”时期,天津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步伐,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市场动能。

??? (一)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十三五”时期,出台实施“津八条”、“民营经济19条”及32项配套措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制定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一制三化”改革,实现“32证合一”,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财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大幅减税降费累计超过2800亿元。营商环境改善促进市场主体较快增长,市场主体由2015年末的70.58万户增加到2020年末的139.68万户,年均增长14.6%。

??? (二)市场活力有效释放

国企混改成效显著,17家市管企业实现集团层面混改,带动792户二级及以下企业引入市场化机制,具备混改条件的竞争类市管企业混改基本完成。民营经济发展势头良好,2020年末全市民营市场主体135.68万户,是2015年末的2.0倍;2020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5.9%;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5.5%,快于全市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限额以上民营企业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年均增长6.2%,快于全市平均水平,2020年占限上销售额的比重达到59.1%,比2015年提高16.3个百分点;2017-2020年民营企业出口(人民币值)年均增长15.6%,2020年占全市出口的比重达到43.5%,比2017年提高18.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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