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信息

【数据】一季度我市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

2021年一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2.0%。

限额以上单位金银珠宝类零售额同比增长90.4%,文化办公用品类零售额增长56.3%,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同比增长1.7倍,智能手机零售额同比增长1.1倍。

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零售额同比增长66.6%,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同比增长40.7%。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统计范围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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