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信息

【数据】2020年我市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

2020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下降15.1%

2020年,全市限额以上单位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增长2.2倍,体育娱乐用品类零售额增长62.9%,智能手机零售额增长33.1%

2020年,全市限额以上单位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增长47.9%,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下降20.1%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统计范围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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