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探足球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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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世伟 来源:《中国教育学刊》


学生视角下新高考政策实施效应的“多重两面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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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王世伟,华南师范大学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发展高等研究院、华南师范大学港澳台教材综合研究基地研究员


  通过质性方法剖析新高考政策的实施效应,发现学生虽形式上有了选科权,但选科决策呈现“分数优势+”主导的融通取向;等级赋分增加选考科目可比性,却加重学业及心理负担;综合素质评价理念上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实践陷入形式主义困境;命题体现出考察素养的导向,但实践仍为传统的应试导向教学,传统教学模式依赖者、信息素养不高者以及文化资本匮乏者不适应新导向。新高考政策在同一内容所产生的实践效应、整体态度与局部体验以及理念与实践之间表现出“多重两面性”。建议坚持“守正调适”“补偿正义”“系统谋划”三原则,构建“调适—扶持—协同”机制:通过精准政策调适化解矛盾,依托补偿机制扶持弱势群体,多主体协同推动政策稳健实施。


  高考政策是我国教育领域的重要政策,它影响着个人发展、家庭幸福、社会人才结构乃至国家战略竞争力。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提出:“深化高考综合改革,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或考核内容体系。”要落实中央部署,推动高考政策在实践中持续发挥积极效应,有必要深入研究其在实践过程中对各利益主体产生的实际效应,据此提出整体性的科学实施策略。在已有的新高考相关研究中,思辨研究较多,实证研究较少;专家与管理者的宏观视角较多,学生微观视角较少。在已有的少量实证研究中,有学者发现新高考政策在实践中产生了多方面的积极作用。但是,也有研究指出,“新高考改革推进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违背程序公平标准的质疑:选考科目的等级赋分制、专项计划受众群体的精准识别、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的‘城市中心化’倾向、录取环节的信息不对称等。”新高考背景下“高中应试教育的立场没有改变,存在应试教育的新形态,主要表现为功利化选科、套餐化教学等”。整体上来看,学界对于新高考政策的实施效应存在一定争议和分歧。高中生是新高考政策的关键利益主体,他们对新高考政策有着最直接、最深切的感受。通过实证研究了解新高考政策在学生身上产生的真实的、复杂的实践效应,对于推动新高考研究以及政策有效实施具有借鉴意义。


  我国新高考改革自2014年正式启动,选科机制成为其核心突破点,目前各地实施新高考主要有“3+3”以及“3+1+2”两种模式。截至2025年2月,全国实施“3+1+2”新高考方案的省份共23个。本研究重点关注A省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的“3+1+2”新高考方案,2021年新高考方案下第一届学生毕业。A省属于人口与经济大省,高考人数多年居于全国前列,区域之间、校际教育水平具有较大差异。其实施新高考方案的经验与教训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对其他地区具有借鉴意义。为了解释新高考政策真实、复杂的意义,本研究主要通过质性方法开展,选择A省三类城市的七所学校120位学生作为深入访谈的主要对象。取样时努力兼顾了以下方面:优质高中与普通高中,城市户籍与农村户籍,不同的家庭背景,男生和女生,成绩处于不同水平的学生,选不同科目组合的学生。基于扎根理论的三级编码原理,遵循开放式编码、关联式编码及核心式编码三个步骤,综合运用类属分析和情境分析的方法来统计分析资料。在核心式编码阶段,在对所有概念进行分类后,归纳出统领这些概念类属的核心概念。根据所有类属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以“多重两面性”作为统领所有概念类属的核心概念。


  采用“多重两面性”来概括新高考政策的实施效应,是因为在研究过程中,收集到的学生对新高考政策的很多看法总体呈现出复杂多样的状态,很难作出单一维度的判断。有学生用“纠结”“难说”等类似于“两面性”的词汇来评价政策效应。同时,“多重两面性”的概括也符合质的研究的核心假设与本质特点,体现了真实的教育情境的动态性与整体性的复杂特点。


  一、新高考政策关键内容的实施效应深描


  本次新高考方案的具体内容很多,关键内容集中体现在考试科目的设置与选择、科目的计分方式、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命题立意取向上。这些关键的新高考政策内容在实践中对学生产生了什么实际效应、学生怎样看待这些新的内容?下文是深度访谈学生得到的结论。


  (一)自由选科:灵活性更强,主要按“分数优势+”原则选科


  A省实行的是“3+1+2”的选科政策,打破文理分科的限制,语数英参加全国统考,其他科目由省考试院自命题。物理和历史必选其一,再在化学、生物、政治、地理中自主选择两科。高校结合开设专业给出录取科目要求,作为学生选择选考科目的指引。政策制定者的初衷是“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1.学生认可自由选科,但现实中自由权被不断收紧


  在回应课题组提出的“对于现在实施的若干新高考政策,您比较认可哪些措施?”这一问题时,“自由选科”是高中生提到频率最高的新高考改革内容,调研的大多数高中生表达了十分支持“自由选科”的态度。


  首先,与之前文理分科相比,“自由选科”政策下学生的灵活性更强,选择性更大,因而学生对此政策的认同度较高。自由选科尊重了学生个人兴趣,激发了学习主动性与投入度;学生可以结合就业来选择科目,尽早开始职业规划。


  其次,“自由选科”名义上给了学生自由选科的权利,但实际上,学校出于提高升学率以及管理方便的需要,提供的只是科目组合,这些组合制约了学生的选择范围。


  来自二线城市市属重点中学的X同学讲述了完整的选科经历:“在我还没选科之前,对选科充满了美好幻想。而这一幻想在亲身经历选科后,就彻底被现实打破了。”准备选科时,有学校老师这样告诫学生:“我们不开这个组合(历政化),你们重新选一个吧。”在选科的整个过程中,“短短一两个星期,我便迎来了从‘历政化’到‘历政生’,最后到‘历政地’的三次选择,两次换科。”经历了几次波折之中,她感慨地说:“新高考的选科经历不是一次美好的体验。”(H-Y-X)


  来自二线城市市属重点中学的H同学也讲述了类似的故事:“最初我的选考科目为‘历史、地理、化学’,但当我选科时,发现这种搭配不被学校允许,我们那一届文科生无法选择化学作为高考科目。原因听说是上一届这种搭配成绩太过难看,无奈之下,我只好选择了传统的大文。”(F-S-A1)


  以上两位同学来自地级市的重点中学,其师资与课室等条件在当地是最好的,尚且面临以上问题,来自普通高中的同学,问题就更严重了。调研中有的生源和办学条件在当地都处于中下的高中,则只开传统的“物化生”和“史政地”组合。除了高中的选课组合限制了学生的自由权之外,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以及大学据此发布的专业报考要求,对不同的专业要提供的高中科目成绩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学生选课形成了刚性的限制。


  2.学生根据“分数优势+”的原则进行选科


  实行新高考方案后,“分数优势”成为学生选科的首要考量因素。学生直言选科的核心原则是获得更高分数:“选科主要看哪科更易拿高分”(D-D-D5)“高考要分数为王”(F-W-C5),高分被学生视为保障自由、实现理想的必要前提。“不缺分选兴趣,缺分选分数”(F-W-A1)“我是先要分数,考更高的分,才有机会追求梦想,谈兴趣。我需要有把握成为高分的那一批人,才有资格去追求梦想,不想只空谈。”(F-W-C4)在权衡不同学科的过程中,自由选科让学生能够发挥学科优势,规避弱势学科。“比起以前文理分科,我觉得自由选科对我会比较好。比如说我的生物成绩是非常差的,我选了物化地,这样很好地避开了我的短板。”(D-D-D2)


  综合起来看,学生形成“分数(前提)+兴趣(学习动力)+家庭资源(赋能保障)+就业(发展方向)”多维决策框架,既反映了选科决策的复杂性,也反映了功利主义与理想主义结合的混合特性。来自一线城市、父母在高新产业就职的一位同学(S-S-A1)根据“兴趣爱好+分数优势+就业前景”的原则选科。这位同学的家庭背景比较好,父母为他提供的就业信息比较丰富,个人发展上的支持也很充足,是保障其在选科时充分考虑兴趣和就业的重要原因。


  在不同因素之间的关系上,学生群体认为分数与兴趣存在动态互补关系。这一现象打破传统认知中应试(重视分数)与素质教育(重视兴趣)对立的刻板认识。“我是偏重分数优势和兴趣爱好。分数优势让我有选择的可能,兴趣爱好让我有坚持学习的动力。”(S-Y-A1)教育实践之中,分数与兴趣之间相互促进,形成正向循环。“感兴趣的我就会学得好,不感兴趣的我也会学不好,对我来说分数和兴趣可以结合。”(F-W-C3)


  选科自由改革的目的是实现素质教育的理想,制定者的初衷是“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但回到教育现实中,较高的分数是自由选科的前提,学生遵循“分数+”原则选科,其本质是应试教育价值取向的延续。自由选科政策在彰显素质教育理念的同时,也助长了应试教育的风气。既产生了积极效应,也引发了消极效应。选科自由政策存在制度性困境。“新高考政策一方面提高学生自由选择度,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也避免不了学生集中在‘容易’‘好拿分’的学科。”(S-L-B1)。选科影响因素的多维结构及其内部的复杂关系,凸显了新高考背景下学生选科决策的复杂图景,既展现出制度设计的进步性,也揭示了教育改革深层矛盾的延续性。


  (二)计分方法:等级赋分增加可比性,但学业负担加重


  自由选科衍生出了不同学科如何赋分,学科间如何进行比较的问题。目前A省实行的是语数英及物理、历史按原始得分计入总分,其他选考科目按等级计入总分的做法。A省采取等级赋分制意在解决选考科目卷面成绩不等值问题。根据每位学生选考科目的成绩排位来进行赋分,给予相应的等级分,不同学生的选择性科目成绩根据所获得的等级分来进行比较。很多学生认可这一赋分方式的积极意义。


  相比较而言,薄弱学校及基础差的学生更认可等级计分。来自F市薄弱高中的绝大多数学生认同通过赋分获得等级来比较不同科目的成绩,认为缩小了自己与他人的差距。有学生认为等级赋分对成绩中等或较差的学生比较有利,不利于原始分成绩排在前面的学生。“成绩好的学生可能倾向于原始分,成绩中等或比较差的可能比较喜欢等级赋分,把差距拉小。”(D-D-A5)


  新高考改革中等级赋分制的目的之一在于避免学生“分分必争”,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但实施中却出现“科科必争”的现象。有学生直言,实行等级赋分之后,“负担没有减轻”(F-W-B3)。目前实施新高考政策的地区都是语数英总分150且按所得原始分计入总分,导致这三科的学习负担更重了。还有学生进一步提到物理和历史按原始分计入总分,也加重了这两科的学习负担。等级计分政策导致学生不只要考虑自己的原始分,还要考虑选考科目在全省同学中的排名,增加了选考科目的学习负担。


  等级计分政策下,语数英的分值最高,学生自然对三科高度重视。以原始分进入总分的物理和历史,其重要性紧随其后。对选考的两个科目来说,学生担心自己偏科导致某个学科的排名落后而得到很低的等级分,无法像之前那样通过其他优势科目原始分高一点来弥补,重视程度有增无减。等级计分的初衷是避免“分分必争”,然而,其结果是学生“科科必争”。


  (三)录取方式: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全面发展,但形式主义严重


  新高考政策制定者宣称政策突出的亮点之一是确立“两依据,一参考”的录取机制,即依据语数英和选考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来进行录取。这一录取机制意在打破“唯分数论”的倾向,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从访谈的大多数学生来看,高中生认可综合素质评价在理念上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但很难落实。在实践之中,综合素质评价形式主义严重,评价内容宽泛,不少评价项目是学生随意编出来的,缺少科学的区分度。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的形式化不仅影响其实践效应的发挥,还耽误了学生的时间,加重了学生的负担。


  (四)命题导向:注重考察素养,但现实中传统的教与学方式不适应新导向


  新高考在微观上的一个重要变革是命题导向由过去的知识立意转向素养立意。学生在教师引导下已经意识到之前高考侧重考查知识识记,现在更加强调知识应用及核心素养。高考命题已经体现出新颖的理念,但理念与实践之间存在重大差距。尽管教育政策导向变了,但教育教学实践依旧为应试教育,先进的教育政策没有真正落地。有学生在评论新高考政策时反问道:“高考试题既然注重创新,注重学生思维,那为什么平时的教学还是填鸭式的教育,没有注重学生的思维?”(D-S-A10)素养考察要求(如思维、创新)与多数学校仍沿用的填鸭式教学形成冲突,导致学生学习方法失效。


  一位习惯于通过刷题来得高分的同学,讲述了应对素养命题的故事。这位同学刚刚进入高中之后,一开始感觉很难适应新的题目,没办法把现阶段所学的知识和前面学习的内容衔接起来。在认真分析题目之后,她发现“高二到高三接触的题目在短时间内有了很大的不同,如物理题的题干信息明显长了很多,更加重视信息检索和筛选的能力。我并不是对单个情境单个知识板块不理解,而是在知识之间无法构成有效的联系,遇到开放、综合、探究的题型没办法解决。”(F-J-A)


  可见,不同学生对素养命题的适应性存在差异,在应对素养命题时呈现出群体分化特点。通过复杂情境考察素养成为新高考命题中常用的手段,但复杂情境题预设了学生具备深度品质阅读和社会实践经历,资源弱势群体难以达到此隐性要求。归纳起来说,传统教学模式依赖者、信息获取与处理能力不足者以及文化资本匮乏者三个群体,在现实中更难适应素养命题。传统教学模式依赖者是长期通过刷题训练获得高分的学生,知识面不够开阔,思维缺少灵活性与变通性,学习中无法形成超越知识点形成网状联结,面对开放探究、综合应用等题型时表现出知识迁移困难。信息获取与处理能力不足群体,日常信息接触渠道有限,所掌握的信息在量与质上都存在缺失,面对素养出现题干理解障碍;因为缺少先进的信息技术工具使用经验,缺乏信息加工能力训练,很难具备全面的信息处理能力。文化资本匮乏者主要包括薄弱学校、农村、县域及中下家庭学生,他们对新的考试内容背后依赖的经济、文化及社会性资本的匮乏,经典文本深度阅读、高雅文化欣赏、跨学科实践机会不足,在应对学科文化内容、新颖的情境以及综合应用题型时面临文化解码困境。


  高考是一种选拔性的考试,要选拔就要有区分度。要真正选拔出优秀的人才,考察素养有其合理的一面。但是,如果不能采取得力措施助力薄弱高中的教育实践的变革,保障中下乃至普通家庭孩子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活动,新理念的落实就会出现偏离。教育实践变革具有长期性与复杂性的特点,变革力度过大,难免会带来一些学生学习上的不适应,容易对缺乏家庭及学校支持的学生形成系统性不利局面,反向扩大教育不公。


  总之,新高考政策在现实交往中产生了多方面的效应,这些效应是非常复杂的,很难用某些内涵单一的词汇来概括。


  二、新高考政策实施效应的“多重两面性”特征剖析


  整体上来说,新高考政策打破了传统文理分科的限制,学生能够根据自身兴趣和特长选择科目,较之前相比拥有了更大的选择权。新高考政策一定程度上尊重了学生的兴趣,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动力;学生有机会选择自己感兴趣且擅长的科目;要求学生尽早确定清晰的发展目标定位,不断提高生涯规划能力,在自主学习中获得积极的学习体验。“等级赋分”保证了不同的选考科目的分值的可比性,避免了学生“偏科”,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和素养导向改革体现了新的教育理念,倒逼高中乃至整个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新高考政策既是基础教育改革的指挥棒,也是影响阶层流动以及社会公平的手段,多方主体都会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表达其利益诉求,其实施效应受制于外部条件体系以及学生自身因素的影响。因此,新高考政策在实践中表现出了“多重两面性”的显著特征。学生整体上认同新高考政策的理念,但不完全认同一些具体的政策内容。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新高考政策内容并未全部在实践中落实,政策在实践中产生的也不全是积极效应。一部分新高考政策内容在实践中得以落实,但也有些政策内容只是形式化实施。政策内容在实施后,既产生了积极效应,也引发了一些消极效应。正如刘海峰教授所言:“新高考也可以说是一个利弊都相当明显的改革。”


  进一步分析之后发现,这种政策实施的两面性并非只是一种单一的个别性表现,而是重重包裹成一个复杂的矛盾体。


  (一)直接效应与间接效应的变异


  第一重两面性表现为同一政策内容所产生的直接与间接效应的两个层面,直接与间接效应具有很大差异。一项政策颁布之后,短时间内会产生清晰的直接效应;在实施的过程中,政策与多样化的主体不断产生交互作用,系统内外各种条件性因素都会对政策产生各种促进或制约作用,生发出复杂的间接效应。同样的新高考政策内容,既产生了积极的直接效应,也产生了消极的间接效应,政策效应交织成一个内部方向不一致的矛盾统一体。“自由选科”是学生反响最大的政策,一方面,这一政策的产生赋予了学生根据兴趣自由选科的权利,得到大多数学生的认可,产生了积极的直接效应;另一方面,政策主体在现实的条件体系下与政策互动过程中,产生了以下间接效应:大多数学生根据“分数+”原则进行选科。学生在作出选科决定时,是在成绩优势的基础上,结合个人兴趣、专长、学校师资、就业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持一种融通的价值取向。应试教育之风未破,决策成本大增,面对高考这样关系个人前途命运的高利害考试,我们无法要求学生不从现实出发作出审慎折中的选择。很多学者将学生选科价值导向概括为“功利化选科”并进行批判,既不符合事实,也是不当之举。“等级计分”也很明显地体现出两面性的实践效应:一方面,这一政策保证了不同选考科目成绩可比性,这是政策产生的直接效应;另一方面,政策实施中又造成学生学习负担加重,分值最高的“语数英”及以原始分计入总分的物理和历史的压力变大。而在等级计分的选考科目中,学生还要考虑选考科目的总人数以及自己在总人数中可能的排名,焦虑紧张与等级分的不确定性相伴而生。


  值得注意的是,访谈中问及的所有新高考政策都增加了学生的心理压力,助长了学生的心理焦虑。面对一项新的政策,人们在心理上本能地产生一种陌生感、不安感,形成一种难以掌控的紧张感;应对一项新政策,要投入球探足球比分的时间进行学习,学习的过程中还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以及相应的教育条件,要求具备较高的能力来应对自由选科、素养导向等政策,付出的成本加倍增加,实际效果却不可预测,因此导致学生的心理压力增加。


  (二)整体态度与局部体验间的差异


  第二重两面性表现为整体态度与局部体验之间的差异。调研中,大多数学生“整体上认同”新高考政策理念。但在进一步追问中,学生在实践中对不同的政策内容产生了不同的切身感受,对有些局部措施的实施效应不满意。整体效应是各个局部发挥效应并进行互动中产生的,缺少局部效应支撑的整体效应是虚的。缺少局部效应的有力保障,新高考政策追求的整体效应会不会被一步步“消解”掉呢?这种“整体上认同”的态度是一种对国家权威政策的习惯性表态,还是在个人切身体验基础上、经过深思熟虑的观点?这是值得我们思考与研究的问题。


  受新理念的感召,学生刚接触时会整体上认可新高考政策。新高考政策进入实践,在各种内部与外部现实条件的制约下,与主体的互动中产生各种实际效应,其所表现出的一些效应没有想象中那么美好。由于不同的学生主体应对新高考政策的能力与条件存在差异,甚至出现了有的政策内容对其他主体有利,对自身不利的现象。这时,学生的态度很有可能会从一开始的认可走向质疑,甚至反对。


  (三)理想主义与功利主义的落差


  新高考政策实施效应第三重两面性表现为政策理念与实践之间的落差。政策理念听起来很美好,但实施效果差强人意,实施过程中产生诸多变异,政策的原初理念并未完全实现。在自由选科方面,因为政策主体追求自身的利益,对政策进行“变通”后再执行,让政策在实践中走样。学校为了管理上的方便以及提高升学率为核心的组织绩效,将自由选科调整为提供有限的科目组合;学生为了实现升学的目标,根据“分数优势+”的综合原则而不是主要根据兴趣和职业规划来选科。在综合素质评价方面,由于没有真正纳入录取体系之中,导致形式主义严重,增加了师生的负担。


  政策理念与实践之间的冲突,体现了理想主义与功利主义两种价值取向之间的冲突。立足理想主义的立场,新高考政策赋予了学生自由选科权,保障了学生的个性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在文本内容上超越了以分取人的倾向,倡导全面考查学生的素养。但是,高考政策既要引领学校确立科学的育人导向,更承担着促进阶层良性流动等社会功能。政策内容蕴含了对教育的美好追求,但回到现实之中,大多数学生家庭以及学校缺少落实政策的完备条件体系。影响新高考实施的因素除了理念的鼓舞之外,更重要的是现实逻辑。影响大家对政策的认知、态度以及行为的现实逻辑之中,最关键的是现实利益的考量。面对高考这种对个人获得更高阶段的优质教育机会以及社会流动有决定作用的考试,学生基于家庭、学校所提供的政策支持体系,参照自己的学习基础与发展定位,进行全面审慎的考量,作出现实的“功利”的选择,是无可厚非的。更进一步来说,学生作出新高考有关的决策,不只是考虑现实收益,还是在可支持的投入与预期的收益之间进行权衡。新高考政策提出的所有新内容,都要求学生、家长、教师以及学校投入球探足球比分的资源进行新的学习,中下阶层缺少坚实的经济基础、文化资本、教育资本与社会资本来有效应对新高考,政策可预见以及现实的收益与期望之间会有很大差距,容易产生不满意的评价。


  三、坚持三原则,完善“调适、扶持与协同”机制,推进新高考政策稳健实施


  (一)坚持“守正调适”的原则,探索政策调适机制


  新高考政策文本进入现实世界,从应然状态向实然效能的转化过程中,会与多方利益主体展开多维互动。当政策符合自己的利益期待,且现实中具备充足的资源支持、有效的激励机制、完善的信息反馈及调适机制时,政策能够实现其初衷及目标。反之,政策实施就会陷入行动困境,导致政策实施方向发生偏离。在深入考察政策的实施过程中,深切体会到政策实践不是简单线性的过程,而是根据实践中产生的问题不断进行调整完善的动态过程。政策出台之后,要在坚持正确的核心理念与大方向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对已有的措施与做法进行不断调整。


  在政策实施中,要努力坚守公平正义的价值底线,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允许对政策进行调适,解决政策在实践中遇到的各种新问题,但不能偏离正确的大方向。守正不代表固守,呆板地遵照所有既定的内容实施,守正给调适留下了空间。在调适过程中,要尊重实践的探索,汲取实践智慧,但调适不能“变质”。调适不允许只满足某些主体的需求,只顾及有限时间与空间范围内的利益,任由本位主义泛滥。科学的政策调适机制建立在完备的参考信息基础之上,为此,要建设以下两方面平台。


  一是建设完善的信息反馈平台。通过设立公开邮箱、网络平台、课题委托等方式,广泛收集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各界对新高考改革的利益诉求和改进建议。定期对新高考改革进行评估,为及时调整和完善新高考政策提供有效的参考。


  二是为应对政策实施中的复杂动态变化,要探索大数据监测平台。提供不同专业社会需求、大学招生人数、选科组合人数、学业负担等重要参考指标数据。对数据进行全面汇总、深度挖掘与智能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与新高考政策实施相关的关键结论,提出学生选科等方面的建议,对于一些违反常态的趋势及时作出预警。行政部门相应地优化政策工具,建立完善的动态调适机制,对阶段性目标、实施手段与支持体系进行针对性的调整和改进,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既能促进学生全面有个性发展,又能促进社会进步的轨道前进。


  (二)落实补偿正义,建立完善的政策扶持机制


  一项重要教育政策出台时,应考虑会受其影响的欠发达地区、薄弱学校以及中下阶层的孩子,出台相应的政策对他们进行补偿,配套相应的资源保障政策顺利落地。“欠发达地区学生也期待着政府提供球探足球比分的资源支持,希望新高考方案为落后地区带来球探足球比分公平的机会。”近几年出台的教育部农村专项、高校专项以及地方专项,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成效。未来应在精准识别学生方面再进行完善。


  调研发现,薄弱学校师资数量与质量不足是制约实施高考政策的关键因素。要着力解决因为自由选科导致的薄弱学校结构性缺编与动态缺编的现象。在落实“自由选科”过程中,因为教师数量与优质师资的不足,学校普遍的做法是提供选科组合,能固定班级的尽量固定;而不是提供选择性的课程,让学生走班选科。即使有资源丰富的学校选科组合开得较多,但因优质师资不足,还会分重点班和普通班,两者的教学资源与质量差别较大。更有甚者,因师资不足,很多学校干脆不开设报名人数较少的组合。


  立足补偿正义的原则,结合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形成三方面扶持机制,构建完善的政策实施支持体系。


  一是建立国家与省级高中教育扶持机制。设置专项经费支持欠发达地区高中建设发展,提高国家乃至省级财政对欠发达地区教师工资待遇的统筹力度,将重点支持资金优先用于保障欠发达地区、县中及薄弱学校的教师薪酬与专业发展。


  二是探索并完善弱势家庭教育扶持机制。自由选科需要家庭具备充足的信息资源,政府在教育资源分配上应优先关注弱势家庭,提供有效的家庭教育及学生学习与发展指导,增强弱势家庭对青少年教育的支持能力。努力使新高考政策发挥促进阶层流动,优化社会结构利器之功效,而非沦为已有阶层关系复制的工具。


  三是完善学校内部资源配置机制。学校要合理配置教学资源,确保高中各科目都有足够的师资和教学设施,满足不同选科组合的教学需求。学校应建立公平的资源分配机制,避免因资源差异导致选科资源配置的不公平。


  (三)遵循系统谋划原则,完善改革协同机制


  落实新高考政策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个教育职能部门以及很多社会部门。加强教育部门的协同联动,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中、高校科研部门等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落实政策的合力。国家乃至省级政府建立定期的沟通协同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新高考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


  首先,要做好学段衔接,推动大中小教育改革一体化。学生要养成自主选择与自主学习的能力,适应核心素养等新的导向并非只是高中三年的任务。加强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的衔接,建立高校与中小学之间的人才培养协同机制。高校通过举办学科营、学术讲座等方式,提前向中小学生介绍大学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要求;中小学也应了解高校的招生政策和人才需求,根据生涯教育、素养导向等最新高考动向调整教学内容和方法,为学生进入大学做好准备。形成常态化、一以贯之、符合教育规律的应对高考的机制与做法,避免低学段低压力,压力集中到高学段;纠正“小学轻松快乐,中考被无情分流,高考被残酷淘汰”的失衡现象。


  其次,推进教育配套改革。同步推进教育评价、师资队伍建设以及学校管理与教学等方面的配套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教育评价体系,改变单纯以考试成绩为依据的评价方式;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适应新高考改革的教学能力;完善学校教学管理机制,优化课程安排和教学组织形式,保障新高考政策的有效实施。


  最后,政府各部门需强化协同意识。政府统筹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在师资配备、资金投入、就业引导等方面形成合力,为新高考改革提供全方位支持。人社部门与教育部门合作,为学校提供各种精准的人力资源需求等数据,推动各行各业为学生提供调研、实习等机会,帮助学生明确生涯发展方向。学校与家庭也应构建协同机制,学校应有针对性地指导家长有效应对新高考政策,家庭努力发掘各种资源,努力提升生涯规划指导能力。


  总之,要确保新高考政策实施有关的各环节贯通一致,各部门高效运转,多方协同推进新高考改革在实践中稳步前行,推动教育生态的系统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