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学刊》教育视点
第34期
2024年11月14日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要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
(一)处理好目标共识与过程多样的关系
凝聚教育改革共识的关键在于加强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形成教育改革的统一思想和坚定意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教育发展理念,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教育改革的对象是师生,是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各类组织,其利益诉求多样但可以通过明确诉求、加强沟通、形成共识,建立制度体系,追求帕累托最优而非零和博弈;教育发展的过程涉及各级各类教育的体制机制、各种教育要素及之间关系,在共同目标下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形成教育改革的最大公约数。
(二)处理好规范有序与激发活力的关系
规范有序与激发活力相统一的本质是在良好的制度规范中充分发挥教育主体的主观能动性,让教育部门守正创新、学校安心办学、教师潜心育人、学生追逐梦想。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既要健全约束机制以规范教育方向,也要健全激励机制以激发教育活力。处理好规范有序与激发活力这一重大关系,要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强化教育改革的统一意志,坚持依法依规办学,建立规范有序运行的良好教育生态;要建立健全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广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激励机制,精神激励包括情感支持、职务晋升、荣誉表彰、授权、尊重等,物质激励包括薪资、奖金、奖品等,通过合理激励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促进政府高效善治。
(三)处理好统一领导与合作共治的关系
统一领导必须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提高教育改革效能,但也容易导致教育治理的僵化,容易产生教育专断和官僚主义。合作共治尊重教育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能够调动各方积极性,在合作治理中体现灵活应变,但协调难度大、信息沟通慢,容易产生本位主义和分散主义。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要跳出集权—分权二元对立思维,集中法权、下分治权,治权在法权下进行,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优化中央与地方、地方上级与地方下级、地方与教育机构以及教育机构内部之间的权力配置,在上下级教育纵向治理上进一步放权,在同级部门间教育纵向治理上进一步分权,在学校内部治理上进一步合作,让政府成为有能力的有限政府,学校成为有活力的有限学校。
(四)处理好教育资源政府配置与市场配置的关系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要在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的宏观调控下实现教育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要在公平竞争规范、质量反应灵活的市场环境中,加强和优化公共教育服务,必须处理好公共教育资源的政府直接配置和市场间接配置的关系。通过政府机制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有利于教育资源配置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但容易因职能错位、越位、缺位,造成“管得过死”,通过市场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有利于提高教育资源配置的效率,但存在外部性、信息不对称、垄断等一系列固有缺陷。教育是公共产品,既要采取政府和市场共同分担的原则,又要运用好政府和市场配置公共资源的两个机制,努力形成市场配置和政府配置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更好发挥公共教育资源的育人效益。
(五)处理好行政管理与依法治教的关系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要在完备的教育法律体系下,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在治理实践中摆脱人为的自由裁量权影响,要在“积极政府”推动发展下,建立教育保障体系和科学发展等有效机制,必须处理好依法治教与政府治理的关系。法治社会将法律作为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最高准则,依靠法律的理性和权威治理,行政管理是政府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本质上依靠的是掌权者的智慧和权威治理。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教育学刊》2024年11期《教育强国时代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逻辑、主题与方法》。
校外培训机构长效治理的困境与突破
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有效治理是“双减”政策贯彻落实的关键。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之下,校外培训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数量得到有效控制,办学合规性得到有效监管,分类治理的能力有效加强。但作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其长效治理仍存在现实困境,究其原因包括三方面:其一,校外培训机构的转型存在衍生风险,致使校内外教育多层面难以对接;其二,各主体未基于共同利益形成共同体,校内外教育协同发展存在隐形壁垒;其三,针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深度不足,校内外教育对接的保障制度不健全。为突破校外培训机构长效治理困境,使其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首先应先立后破实现校外培训机构转型,寻找校内外教育对接的新方向;其次要基于利益结构驱动教育资源整合,通过教育资源的调控推动校内外教育对接;最后要多层面完善保障体系,为校内外教育有效衔接做好保障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教育学刊》2024年11期《“双减”背景下校外培训机构长效治理的困境与突破》一文。
打通教育监测评价助推教育改进的路径
(一)增强教育监测评价的问题导向,挖掘教育发展中的真问题
只有正确甄别真问题,才能进一步聚焦改进方向与行动目标,从而解决问题,实现改进。首先,加强对各级监测评价指标内容的开发。其次,加强对监测评价数据的深入挖掘,推动多源流教育数字基建。最后,回到教育现场,开展基于监测评价的深度调研。
(二)加强专业队伍和平台建设,实现基于教育监测评价的循证改进
只有得出有效的证据产物,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循证干预和决策,才能推动改进的发生。证据不同于普通的数据和信息,必须经过科学加工以具有高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全面性和有效性,而其中整个过程都需要专业队伍、专业平台作为支撑。第一,组建由政府、专业评价人员、学校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等构成的专业改进共同体,并为多元主体构建协同合作机制,以保证证据生产的持续进行。第二,基于监测评价数据建立专业化、结构化、高效率的证据库,提高证据利用效率,实现循证改进的良性循环。
(三)建立基于教育监测评价的案例研究和后效评估制度,形成教育改进的不竭动力
其一,案例研究相较于强制问责更能提高一线教师和管理者等微观主体参与改进的积极性。其二,后效评估是检验教育改进项目能否有效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关键环节,证据的有效性和教育改进目标的达成度都需要经过后效评估来检验。此外,由于区域、学校间的发展水平不同,衡量改进效果的标准也需因地制宜,在解读与反馈改进效果时充分考虑各区域、学校的基线水平和实际情况,避免“一刀切”。
(四)充分发挥媒体力量,宣传推广基于监测评价的教育改进典型经验
首先,应注重优质内容的建设和生产,特别是对社会所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的回应。其次,探索如何利用直播云台、AI主播、短视频等多元媒介发布具有“亲和力”的监测结果和教育证据库信息,提升公众对教育监测评价的关注度和认可度,提高教育证据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以此激励优秀地区、学校发挥辐射作用,促进地区教育生态的良性循环。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教育学刊》2024年11期《基于教育改进的教育监测评价的现实反思与路径优化》一文。